近日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7月1日起执行。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分时电价(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)。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,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。尖峰、高峰、平段、低谷、深谷浮动结果比例为2.05∶1.85∶1∶0.4∶0.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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